| ~無題 剛從電郵得知,竟還有朋友會subscribe這個荒廢已久的xanga......認真多謝俾面........ 但現在已很少寫東西,就算寫,也post在blog那邊.......所以,各位subscribe了的朋友若果賞面,歡迎稍移玉步,到http://jumpyleft.blogspot.com/賜教。 謝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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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來一貼 大概天下間的所謂心理測驗/性向推論都一樣,不會100%準繩,但又不可說它亂吹... | 姓 名: | 廖志成 | | 出生日期: | 西元1981年12月14日 (農曆70年11月19日) | | 靈 數: | 94 |
這組數字顯示 你是個捉摸不定的人,個性上比較善變,思考也較複雜,讓人覺得你有時候很嚴肅,有時候又很隨和。你追求的理想高,自我要求學習的東西很多,但學得太多太雜,想要專精一樣比較難,或是沒有辦法一學就通,因此在口才的表現上不是挺好,有時候表達不太順暢,其實只要你更加倍努力,有恆心的學習就可以達到目標了。 你是細心又自律的人,總是不斷地調整自己,修鍊自我,雖然力量不是最強大,但是最懂道理,而且能夠實際運作;你很有智慧和內涵,只是不一定會表達出來,因此讓人了解並不容易,往往要經過一段時間,相處久了才會知道。遇到的事情大多能順利的進行,有時候也會有令人出乎意料的狀況,但大多能順利,而且絕不後悔,也不走回頭路。 你的生命目標是和親密的伴侶共同合作達成目標,由於你的生命能量是靜態的,個性中對什麼事情都想要獲得美好的感覺,因此你會熱切想要尋找一個伴侶,並且會希望與伴侶或親密的人一起合作,然後達成目標,你很享受這樣子的感覺。 對於一些目標和特殊的興趣你會很投入,提醒你必須要先學會信任自己,別太在意他人的看法,唯有信任自己才能夠掌握更高的原則,如果是愈在乎他人的看法,就愈難發揮自己真正的靈感!比如你一定聽過三人行必有我師吧,當你開始學彈鋼琴,最好是先跟著專家、學者、老師的教法去做,因為他們都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但是記住,最後仍需要由自己的心靈去體會,才能彈出最棒的韻味。 你的優點是比較重實際層面,能夠很專心的投入一件事情,而且會散發出個人的獨特魅力與深邃的內涵,展現出圓融、慈悲,同時能夠體悟大自然的定律,即使處於逆境當中,也能從中獲得啟發,秉持著服務社會的精神,以自己親身的例子來規勸別人。 你的缺點是對事情太偏執,比如你太熱衷於把自已的生活瑣事公諸於世,並且用那些偉大的教義、方法、宗教或哲學上的解釋來評論自己的行為,彷彿自己的意見是最具有專業與權威,神聖不可侵犯,而別人的思想都被扭曲掉,無法了解真正的實相;而一旦你失去他人的認同,則會變得很寂寞,或有與世隔絕、獨善其身的想法。 你的人生運勢主要在感情的路上會比較有起伏,你通常會先在感情上投入很多心思,然後才會兼顧到事業,花很多時間之後,才會找到一個穩定的方向。由於你從童年開始就會殘留許多不完美的記憶與心結,長期以來這個心結如果沒有得到適切的化解,孤立與寂寞的感覺有可能會造成一些心理負擔,提醒你心臟部位可能會相當敏感,最有效的方法是多做運動,保持均衡的健康喔! 你的天賦潛能是能夠專心一致去做靜態的事情,並且擅長於服務及治療的相關工作。由於你對於智慧的開發非常有天賦,也喜歡獨處,適合擔任一名優秀的專門技術研究人員。雖然你天生具備有領袖氣質,但是你不見得會喜歡自己的這種特質,可能下意識對金錢和世俗的成就有一些排斥感,建議你重新檢討自己對於金錢與權利的觀感,應該可以找到更符合自己的目標和動機。 |
真係信不信由你...... http://www.kindheart.com.tw/cgi-bin/element1.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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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夫卡、傅柯和可望不可即的法律 「法律前站著守門人。有個鄉下人來到守門人前請求放行。但守門人說這刻不可放行。」(Before the law stands a doorkeeper. To this doorkeeper there comes a man from the country and prays for admittance to the Law. But the doorkeeper says that he cannot grant admittance at the moment.)卡夫卡於《法律前》如是說。
很多香港人都(自以為)認識法律;很多香港人都人云人云地說香港有完善的司法制度;很多香港人有事沒事都拋出法律;很多香港人不找法律,卻給法律無端找上門來。畢竟,卡夫卡比很多香港人聰明,早已看出我們的法律就算無懈可擊,一切依舊徒然──因為法律前站著守門人。
今天到勞資審裁處就遭解僱一事審訊。其實很想將過程跟各位分享,但畢竟心裏想著自己的案件,沒太多心思觀察和思考今天的種種。我已托陪我上庭的李智良有空寫寫今天的見聞,他寫了,我自會貼到這裏來──先此聲明,他沒有承諾一定會寫。
知大家關心,所以還是先草草交待結果:在裁判官及另一位技術官僚裏應外合地調解下,我跟前僱主和解了。他同意按法例所訂,賠償我三千零六十元,另加一封字眼較為中性的工作證明。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只有透過法律條文我們才能了解法律。法律條文指出僱主於沒有合理解釋下解僱放四天以上連續病假的僱員即屬違法;前僱主於我放四天連續病假期間將我解僱而沒有合理解釋,那麼他當然違法了──這是我對法律的理解,這也是我控告我前僱主的理由。我原以為可於法庭上以法律之名還自己一個公道,結果我卻正正於法庭上與法律擦肩而過,失諸交臂;我原以為裁判官代表和體現了法律,誰知裁判官站在法律之前,但他身後沒有法律。
裁判官打從開始已對我毫不客氣。前僱主於供詞中指我經常請病假,裁判官未予我抗辯的機會就質問我何以如此年輕卻體弱多病。
「我不認為自己經常病。」
「你總共請了多少天病假?」
「正確數字我不清楚,但一定沒有對方所講的『每月兩至三天』。」
「你必須確實指出自己請了多少天病假,你不可單單指出『沒那麼多』。申索人,你需要到診所申請你任 職期間所有的病假證明文件以證明你到底請了多少天病假......你是否於同一間診所求診?」
「兩至三間。」
然後裁判官就質疑我為何於短短半年間竟向兩至三間診所求診,並指我這樣做可能令人懷疑我這樣做是為了騙取醫生紙。順帶一提,裁判官之語氣和發言密度似乎沒有留我任何回應甚至抗辯的餘地。或許,這就是所謂的官威。
當我正為裁判官對我的態度而暗自叫苦,以為他打從開始就袒護前僱主之際,裁判官竟以同樣的官威,弄得前僱主無言以對。
「你說他經常請病假,那你有沒有保留他的病假紙?」
「......我手頭上只保留了一、兩張。」
「你指控對方經常請病假,但你卻沒有保留他的病假紙,那法庭又怎能相信你呢?你應該為每個僱員預備一個文件夾,用來保留他們的病假紙,那麼你要投訴他經常請假,只要拿出相關文件,不就一清二楚嗎?他除了經常請假,還有甚麼令你不滿嗎?」
「他經常遲到。」
「你們公司有沒有打咭?」
「沒有。」
「如果你這麼討厭僱員遲到,那你為何不在公司放置一個打咭機呢?放置一個打咭機花你多少?最多不過數百元吧?花數百元置了打咭機,不就一清二楚嗎?就如學校,遲到的學生也要給記手冊或罰企十五分鐘,總之要讓學生明白他們遲到,而且也有紀錄──至有那些極差的學校,就如早已放棄那些壞學生一樣,無論遲到與否也任他們自出自入。」
如是者,裁判官不斷就這些節枝質問我們,並伴以闡述、比喻、指導和訓誨。我和李智良後來也旁聽了這名裁判官處理另外幾樁糾紛,發現他對其他人的態度也毫無異致,而且總以學校作喻陳述其見。學校與監獄(以至社會整體)之形異實同,正正是法國學者傅柯(Michael Foucault)整套思想之髓核。今日見證裁判官夫子自道,我和李智良怎樣不低頭竊笑?事後李智良甚至打趣說裁判官於法庭上每以學校為喻,說不定回家教子卻反過來每事以法庭為喻呢!但自問對傅柯一知半解,還是留待李智良勾劃當中妙趣和玄機吧。 說回案情。裁判官一輪訓示後,指訴訟不是一朝一夕,可能會花上數個月,然後就著我和前僱主到外邊嘗試商談調解條件。但至此刻為此,裁判官仍未觸及我(以及前僱主)所關心的法律條文,反而是一個又一個關乎審訊層面的技術問題,一個又一個跟法律條文和法理本身無甚關係的問題。在裁判官手中,法律變型成一套無遠弗屆的處事程序,無關公義,無關理據,只關乎步驟及齊全。 我最初對裁判官無端要求我們和解完全摸不著頭腦,但一到外邊我就明白這是甚麼葫蘆賣甚麼藥。甫出門,一名調解官就著我到他辦公室,閉門商談。才三言兩語,我已深知面前這調解官跟勞資關係科的調解主任根本不可相題並論;勞資關係科那邊的調解主任,充其量不過是個文職人員,怕事、被動而且語言空洞。反觀勞資審裁處這位調解官,從其語氣、眼神以至身體語言,一眼已看出受過專業訓練的談判高手。在辦公室中,他跟我分析形勢,剖析利弊;雖然我深知他翻來覆去不過向我推銷和解,但他說來頭頭是道,一時間我也沒言辭反駁。在這樣厲害的對手面前,我唯一可做的就是道出自己的期望和憂慮。調解官聞畢竟剎那間化身智囊,為我出謀獻計,從檯底盤出滿籮張良計和過牆梯。最終,權衡輕重後,我接受這位再世諸葛的建議:以三千零六十元和一張字眼較中性的工作證明作和解條件。然後,調解官著我在辦公室外面等,並召我前僱主進房。才十分鐘左右,前僱主從辦公室步出,調解官尾隨其後,並告訴我對方已接受我的和解條件。那一刻,我彷彿已猜到剛才辦公室內的情景。
我沒有被騙的感覺,甚至由衷敬服調解官的世故和識見。我當然清楚他在對話中耍了不少心理把戲,然而這不過增強了他的說服力,卻沒半點魚目混珠。但事後回想,卻又驚覺他的論據縱一矢中的,卻跟法律絲毫沾不上邊!他跟我談就業前途,談金錢效益,談堅持訴訟之風險,對法理依據、法律精神以至社會公義卻隻字不提!我以為法庭是依法論法,甚至言必及法律的地方,誰知守門人卻拉著我談前途,談得失,談機遇...... 法律前站著守門人。有個鄉下人來到守門人前請求放行,結果法律見不了,卻談成了一樁生意。
後記
離開法庭前,我特意邀前僱主稍作私談。事緣不少公司決定聘請求職者前都會致電求職者舊公司查詢其工作表現;前僱主現雖同意給我另發一張字眼較中性之工作證明,但若我將來面試的公司竟真的致電我前僱主,他大概會再我一貶再貶。如此一來,我拿著甚麼工作證明也是徒然。一不做,二不休......
一開始我就先謙卑地跟前僱主認句錯,說甚麼「其實我也自知有不著的地方」,然後請求他高抬貴手,口下留情。總之大意就是「俾條生路我這個後輩行」,低賤得只差未捐佢褲襠......最終,他答應不會貶我,但也告訴我別期望他會捧我上天。「我不望甚麼,只望你說聲『中規中矩』便夠了。」
關心我的朋友可能為我如此沒骨氣而痛心。但是呀,有好友最近正為我積極籌謀一份優差,但她說公司一定會致電我舊公司──我已失業差不多三個月,未失業前儲下來的亦花得七七八八;我要交租,我要儲錢還Grant Loan;我想有錢偶爾請爺爺嫲嫲和父母飲茶;我想早日找到工作,從頭開始;我想......
我不想怨。快廿五歲了,不可終日在怨。只要握實拳頭,咬緊牙關,這次熬過了,我就可挺起胸膛,跟那傢伙鬥長命──讓老傢伙多風光一會吧,可明天總得有咱們份兒。
對不起,越說越不知所謂了......總之,"let the dead bury their dead",讓這件事至此告一段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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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長,很痛 快廿五歲了。如果人一生只那麼六十年,那我已走了四分一路。然而,面對餘下的四分三的人生路,別說方向,就連正確步姿,我仍未懂。 星期五就要為遭解僱一事上勞資審裁處。今天收到前僱主那邊的供詞,內容不外乎渲染著我如何不守紀律,經常遲到──其實不過想證明他解僱我跟我的病假無關。讀著那數頁拙劣地堆砌出來的謊言,還有由前上司撰寫的「證人口供詞」,心裏先是震怒,然後卻無端滲著一層不知是悲慼還是甚麼似的傷感──怎麼每件事來到我手,結局總是如斯不堪入目......我忽然想起初戀的那個女孩,想起當年讀著她信裏對我那股怨恨和嫌棄時那陣怪異的心悸...... 是神的安排也好(對不起,從基督徒口中偷了這句話),是事有湊巧也好,今天或許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對於遭解僱一事,我依然相信錯在對方,然而我突然發現自己也不那麼一清二白:十分鐘也好,三十分鐘也好,上班根本就不應該遲到。正因為我偶有遲到,對方才有口實在這方面大做文章。對呀,我也錯得太厲害,竟然相信每天加班個多小時足以彌補十來分鐘的遲到;我也錯得太厲害,竟然相信只要於工作上有表現,那少少的十來分鐘就無足掛齒......我錯了,錯在入世未深,錯在過於「理想主義」,錯在對自己的工作表現過份自信...... 然而悔過又何用呢?我忽然想起我中學裏對我恩重如山的老師們......如果我還是學生,犯了事我大可向他們誠心說句對不起,認個錯。他們大概會拍一拍我的頭或肩膊,說一兩句安慰或訓勉的話,而我也可擠出一個笑容來掩飾那微濕的眼角,心裏慶幸著罪孽給寬恕了,然後,重生似地,繼續無疚地過我的日子,繼續無疚地昂然闊步,繼續無疚地碰釘撞板,繼續無疚地胡鬧荒唐......但現在我舉目四顧,天大地大卻竟找不到半個可以聽我說句「對不起」的人;沒有校長,沒有訓導主任,沒有老師,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接受我的悔過和承諾......天大地大,我竟找不到一個可以卸去我馱在背上那份歉疚的人;人生路上,也再沒有人在旁邊教我何去何從,再沒有人在我跌倒時扶我一把,再沒有人在我走錯路時給予指引,再沒有人在我希望再走一次的時候,給我再走一次的機會。 人要為自己的過去負責,是上蒼無情的最佳佐證。 至此,唯一可做的,大概是以冷水撲面,然後望著鏡中的影像,不懷好意地說一聲:「廖志成,今後的路,你最好同我醒醒定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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